為何要選舉? 給機會!
1.
所選出的決不是要求完美,或是天生就較其他人優越,每一個人都會遭遇到人類的局限,因此成員定期就要改選一次。
2.
選舉是給團體一個好機會,來糾正團體因成員作為而遭受缺陷或瑕疵,因此藉選舉來讓成員質與量得以持續提升或改進。
3.
特定時期為少數人能當選,通過培訓和實際體驗選舉過程並提升對選舉所肩負之意識,把選票投給符合條件的人,因此將能了解團體中那些積極活耀成員的品格和能力,並將此視為自己的責任。
4.
選出的人要具有適任資格,以個人實力而定。
※ 實力:具有道德靈性品質、眼界、格局、能力,看的到的作為。
怎麼選?
1.
選舉時,團體須以團結有愛的精神全神貫注參與投票,以卓越的標準、敞開心胸,希望能為團體帶來正確的提升。
2.
接受結果,但前置要做功課,選舉前須有足夠時間審慎思考和斟酌。
3.
被推舉到的候選人必須考量須有實際能力與服務時所需條件,並有最佳品格,因將擔任重大崗位。
4.
選民們應了解各項職責的認識,用足夠的時間來慎思和斟酌,以能正確的決定投票推選的人。
5.
須考量其他因素例如年齡、多樣性和性別等。
候選人
1.
代表不可顧及絲毫的個人喜好和偏見,不得有物質方面的考量,絕對忠誠、無私奉獻的利他、擁有聰明才智並具備公認能力和成熟的經驗。
2.
團體以礳商協調為原則,優秀的代表是否有礳商品質(仁慈亦能說真話)。
3.
活耀、品格、能力 缺一不可。
4.
不可有自負自大、招搖、自我炫耀行為,如刻意表現增加曝光率,選民將加以抵制。
5.
當選非權利非殊榮,而是義務和責任,須為最適合從事該服務的人士。
可以討論嗎?
1.
不可談到具體人選,避免導致誤解和分歧。
2.
徹底互相了解,切磋觀點,自由交往,不提示下,避免影響他人觀點。
3.
選舉的明智依賴平時充分參與團體生活。
4.
選舉過程在培養每個人的責任意識,除了本身享充分選舉自由,也要義不容辭成為積極而消息靈通的成員,不可侷限在習慣裡。
5.
每個忠誠可靠的人當肩負此自我責任,做個明智、知情和負責的選民,亦提供毛遂自薦,提名將會阻礙此品質的發展,易導致腐敗和派性滋生,造成權力對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