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老公聊到他校的一位孩子
因為沒有父親
對於聽障的母親總是予取予求
甚至出手打媽媽
孩子的媽媽在苦無教養方法下
每天都給老師ㄧ封簡訊
尋求教養對策
因為我們從小沒被敎好
所以孩子得託付老師再加以訓練
老師的對策則是拿出作父親通常有的強硬管教
狠狠的把孩子訓誡了一番
孩子總以哭來回應訓誡
沒有父親的孩子學不會剛強
沒有母親的孩子學不會慈愛
我初聽之下覺得應該是得把打媽媽的孩子很很教訓一頓
但是回歸到教導孩子的一面 要求身教
對於一個好話說盡的孩子
身教也許要很長的時間
但是還是必須
只不過
面對只敎兩年的孩子
這就是無法改變的事實
輔導僅有兩年
兩年能改變多大
不得不說
老師與父母都是有保存期限的